2007年8月24日 星期五

債務託管

因為近幾年銀行不斷的推廣現金卡、信用卡等消費金融商品,造成一般民眾容易過度消費,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銀行未能善盡社會責任教育消費者,及只為了衝放款業績默許業務人員與民間代辦公司配合大鑽銀行審核漏洞讓一般民眾超貸,且政府金融監督單位未能真正有效管理及預防此一信用問題的發生,才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絕非一般債務人單一問題。
但是因為一般民眾對於金融法律知識的不足,無法面對銀行催收的龐大壓力,無法承受銀行催收的壓力下將壓力轉向家庭及社會演變成為夫妻吵架、家暴自殺、搶劫...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借錢還錢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但是當生活都出現問題時,我們要如何不顧生活先還錢呢?而銀行卻不這樣想!銀行只想把錢收回來!所以不斷的催收施壓讓民眾不知該如何生活下去!就連所謂債務協商機制都有一堆人無力繳款!因為這些制度都是由銀行與政府單位想出來的,所以根本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只是暫時止痛,而非治病!
所以我們要站在民眾的立場〈債務人的立場〉與銀行溝通,保障人的基本生活權,讓生活能過下去,活的有尊嚴,"還錢的事"就交給專業的法務律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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